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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全款买房,房产公司不给发票,要交房以后给,是否违约

房产纠纷 2022-11-22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人违约可以先行与卖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卖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卖房屋过程中,双方达成合意签订合同表示购房合同成立,买房人不支付购房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卖房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的违约情形有:买方临时中止交易、不愿赎楼、不愿或不按时支付房款;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双方约定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的,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签订合同后房主违约,买房人可以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或者定金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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