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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女朋友,我和她同居半年了,她今天突然告诉我她是结过婚的一年前登记过,但是结婚后半个月发现不合搬了出来,男女也没有联系,她现在想离婚,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彩礼需要返还吗

离婚 2022-11-22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婚前提出说明男女之间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男方的彩礼钱可以归还。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情况属实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了退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只要没有上述情况出现,彩礼就可以依法不予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离婚的,满足如下情形彩礼应当返还:
    1、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2、彩礼支付人因支付彩礼,导致其后续生活困难的。以上2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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