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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近四年了,公司领导更替,新领导对本人工作不满意,多次为难本人,多次通过各种刁难或者手段打压挤兑本人,最近还招聘新人接替本人工作,工作完全被架空,现在,只有少许证据,不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权益

劳动纠纷 2022-11-22 1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变更原有职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即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变更原有职工的维权方法是进行劳动仲裁,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劳动者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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