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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摩托车直行避让支路出来的小车,避让过线了还是被支路出来的小车撞了,交警给我判了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2-11-22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是经过了交警对责任的初步认定,或者是已经做出了认定后,全责方是有义务为对方垫付部分相关费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警定责后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交通对方全责需报警处理,由交管部门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处理赔偿问题,或者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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