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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租客昨天签了合同,但是今天毁约,他入住前跟中介说要10号入住,让给几天时间搬东西,所以合同写的9月10日起租,需要退还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11-22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的押金退回的方式:
    1、租房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或部分返还押金;
    2、租房合同未到期的,双方可以协商退还押金。如果不能达成协商的,承租人可以提取诉讼,要求出租人退还相应的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时押金不退还,且确实存在违约行为,租房子押金不退并不违法。如果并不存在违约行为,租赁期限届满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退还押金,可以与出租人协商,无法协商时,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如果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退押金的约定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对押金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与房东协商将押金的退还,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押金一般会全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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