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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其自有房屋向乙办理抵押并登记,一个月后又以该房向丙办理抵押并登记,后甲未经丙同意,将房屋出卖给乙,办理完过户登记。请问乙、丙的抵押权还存在吗

抵押担保 2022-11-22 15: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中有抵押的房产在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后能过户。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出售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清偿后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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