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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子的,我们是夜班的人,大早上给楼上工程队的人吵醒,属于扰民吗?

业主维权 2022-11-22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夜间工地施工扰民依法获得批准的,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使用噪音低的设备或调整施工时间;未获批准的,可以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施工扰民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如果工地施工扰民,被侵权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责令建筑施工单位改正,相关部门也可以对建筑施工单位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如果是依法获得批准的,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使用噪音低的设备或调整施工时间;如果未获批准的,可以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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