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弟进中山看守所一个多月了,我能申请探视吗

刑事辩护 2022-11-22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看守所探视,一般一个月只能探视一次,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 看守所亲属一般可以探视,但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通信、会见,递交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 去看守所看人有以下步骤: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然后就可以探望犯人。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