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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30女方19,因为男方是外地的年龄又比女方大家里人不同意,女方和家里人商量了半个月了还是不同意,女方家里人对女孩用过一点暴力阻止我们在一起,他们不得已私奔,后来被家人找到,然后女孩家然天天做什么事都跟着女孩后面,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让两人联系,没收了女孩的手机,后来女孩被逼的再次选择和男方私奔来到男方父母家里,现在女方要求要男孩把女孩送回家,否则要告男孩,现在女方家长已经报案,已经立案了,请问男方会负法律责任吗?要是有责任要做好什么证据呢?谢谢!急求回复谢谢

离婚 2018-12-30 1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没有权利限制未成人自由。《人身自由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其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虽然我国将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16周岁已具备部分民事责任能力,对自己的行为需负责任。
    父母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对儿女的安全、教育存在引导作用,但父母在教育儿女时,因尊重儿女的选择,善意的劝解,不能太过武断的拒绝。这种教育方式是过激行为,很容易导致儿女的反感,适得其反,让家庭陷入矛盾。
    建议您适当的与父母沟通,沟通不成,可以请求老师、朋友、心理医生与您的父母沟通。

  • 1、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孩子在初中上学期间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生活费,学费,医药费等必要费用。离婚的夫妻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孩子没有满18周岁之前,在读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应该继续抚养到孩子年满18周岁。
    3、上高中的孩子,同时只有17岁,父亲应该继续支付给孩子抚养费,责无旁贷。
    4、上大学的满18周岁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子女,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力协助子女完成大学的学业。同时要和子女多交流,让他们知道父亲的艰辛,毕竟父亲年老后还需要子女的赡养。
  •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的,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不合法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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