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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被人持刀抢劫300块钱,第三天作案人就被抓了,现在半个月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钱要回来

刑事辩护 2018-12-29 1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 14至16周岁之间的犯罪行为人只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包括抢劫,不包括抢夺和盗窃。因此对于盗窃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抢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他的情况如何适用从轻一般3至5年左右,如果适用减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另外如果是减轻适用3年以下,就有可能适用缓刑。他的盗窃行为虽然不能定罪,但是会影响量刑,如果法院法官认为他主观恶性大,不适用减轻而适用从轻,那么刑罚肯定会高一些。
  • 持刀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被持刀抢劫,在法律上不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失的赔偿主张。
    对方持刀抢劫的,已经构成抢劫罪,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是,对于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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