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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干安保的才开始干,一个月都还没满,还在试用期,公司合同上写的离职前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书,就不会扣工资,但是合同最后面又写着离职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书,不然就要扣工资,那我应该提前几天提交离职申请书?如果提前三天,会扣我工资吗?

讨薪 2022-11-22 2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常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如果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正常离职,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如果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走了之后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会扣工资,但是单位扣除的工资不得高于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会扣工资,单位仍然需要依法为其结算清楚其应得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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