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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起诉离婚,我不同意

起诉离婚 2022-11-23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处理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且向法院起诉的,一般需要提交书面起诉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认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法院只要认定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可以,男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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