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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企业抵押给银行,企业破产,法院对该企业拍卖,我竞拍了这个企业,由于企业是虾塘,土地是划拨性质,我买来也是作为虾塘使用,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法院裁决书上我也是有虾塘使用权。但是政府征收并没有对我取的地虾塘使用权做出赔偿,只对其他费用做出赔偿。我有该片虾塘的土地使用权么。有权要求政府对虾塘使用权做出赔偿么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我有该片虾塘的土地使用权么。有权要求政府对虾塘使用权做出赔偿么

房产纠纷 2019-02-10 1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所提出的国有划拨土地如何抵押的问题的回答请参考: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以登记为抵押生效的要件;
    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在企业间抵押;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企业间抵押需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拍卖后,抵押权人需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方可以优先受偿;
    4、本文开头说的案例之所以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因是我国目前仍然禁止企业间的拆借行为。因此以企业间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的抵押合同显然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三、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XX市国有土地登记工作程序》)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
    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 如果所转让的土地属于村民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可见该其居委会无权转让。 如果转让的属于没有经依法登记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首先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如果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外的人或组织单位的,应当依法通过村民大会通过。
  •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5.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
      
    7.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企业破产后资产拍卖如何分配,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
    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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