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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门面房想提前退租,房租还有8个月,怎么才能拿到剩下的房租

房屋租赁 2022-11-23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还没到期,房东不想出租了,承租人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继续使用该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居住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果出租人要提前解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承租人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子签了合同想退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进行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视为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办理, 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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