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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3年,现在遇到拆迁,房产证是老婆名字,公婆可以分到遗产吗

遗产继承 2022-11-23 2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去世房产继承的方式为:应当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予以分割,确认遗产范围;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老公去世了房子过户老婆名下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受理核发回执,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丈夫去世,当事人和前妻的孩子能分丈夫的遗产。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丈夫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将该孩子的继承权利排除在外,那么该孩子就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与配偶、丈夫的父母一起继承到丈夫生前留下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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