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学校中秋节只有21号放假,20号只调休了星期六的课放半天,可以向教育局举报吗。

讨薪 2022-11-24 10: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学校私自缩短假期的行为违反教育局规定,若有此类现象,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是法定节假日,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二)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 可以。如果公司既然不按规定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定节假日休息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