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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在正常机动车上行驶时遇后电动车撞尾!然后交警把两车都开走了,电动车方去医院看了没大事然后出海工作了!打电话关机不来处理此事,请问汽车扣多久能提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4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处理完一般15天能提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前来提车,并且且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完一般15天当事人就能提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没结束前,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可以提车。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暂扣车辆的,有下列法定的理由:一是存在需要暂扣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交通违法即可提车。
    二是因事故确定责任需要,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五日内必须返还车辆。三是受害方要求财产保全,肇事方缴纳保证金后可以提取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并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扣车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轻微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一般交警是不会扣车的,如果交警扣车,可以在双方协商好后,拿着协议书到交警部门提车。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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