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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人转让共有不动产时,其他共有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产权 2022-11-24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是支付价款、方式、时间等条件。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一般要在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买卖共有房产,或者是通过转让等方式完整的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然后买卖。其他共有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共有房产一般要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才能买卖,或者是通过转让等方式完整的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然后买卖。其他共有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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