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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追尾出租车,保险公司判赔对方医疗费和修理费,但是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协商不下后对方将保险公司和我告上法庭,想咨询一下误工费用不用赔偿?保险公司赔还是我自己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4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误工费应由保险赔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的赔付。其中的人身损害就包括误工费的赔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应当赔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的赔付。其中的人身损害就包括误工费的赔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车祸事故索赔可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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