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偷东西被拘留30天,会有案底吗?工作上说有没有犯罪记录的,我这怎么算?如果有记录,会被销毁记录吗?

刑事辩护 2019-01-03 1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包括行政罚款)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包括行政罚款)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 盗窃数额不大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如未被行政拘留,显然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损坏公物(数额不大)被处以罚款、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不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
    对于有行政违法记录的行为人,可以正常生活,不必担心。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