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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拆迁补偿 2022-11-25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强制拆迁,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经过法定审批程序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拆迁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政府一般是不会随意进行征收拆迁的,只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才可以依法对土地或房屋实行征收征用,并且在此基础上,给予公民合法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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