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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老公婚前买的房,婚后贷款是他一个人还的,现在贷款还没还清,他欠债需要卖房,需要我签买卖共同吗?

婚姻债务 2022-11-25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贷款买房的必须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般情况下,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是一个家庭,因此需要两个人同时签字。同时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人签字,表明是对债务的确认,不会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将房子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清的贷款就是产权方的个人债务,产权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能否算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在一方婚前就已经签订完毕的,而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银行贷款的,婚后这套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这套房屋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也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该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需要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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