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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要求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1-25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要求:
    1、诉讼离婚的要求是原告的身份适格,并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原告被告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
    2、协议离婚的要求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就财产分割等离婚问题协商一致,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没有特殊情形不能单方面要求离婚。如果双方可以就离婚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女方怀孕期间自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当事人想离婚的,可以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依法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且判决生效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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