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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是不是也应该解除

租赁合同 2022-11-25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包括: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通常情况下,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否则,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继续租赁房屋,不得提前退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通常情况下,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否则,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继续租赁房屋,不得提前退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的、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法律依据: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的、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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