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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强制多休假,扣除全勤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5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休年假不要扣全勤,属于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假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工资,不得随意克扣。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单位轮班制上班,不让员工休年假的,员工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安排休假或者支付给本人不休年假的报酬;如果单位均拒绝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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