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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在了,孙子女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吗?仅一个亲姑姑,还有两个叔伯姑姑(小的时候来这边照顾过,走出了大山留在了城里)

赡养 2022-11-25 2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照顾孙子不是老人的义务,只有当孩子的父母都死亡的,这个时候,具有负担能力的老人才需要承担对孙子孙女的抚养义务。所以老人照顾孙子是属于有条件的法定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理论上来说,照顾孙子不是老人的法定义务,但当孩子的父母都死亡的,这个时候,具有负担能力的老人才需要承担对孙子孙女的抚养义务。所以老人照顾孙子是属于有条件的法定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理论上来说,照顾孙子不是老人的法定义务,但当孩子的父母都死亡的,这个时候,具有负担能力的老人才需要承担对孙子孙女的抚养义务。所以老人照顾孙子是属于有条件的法定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孙子在一定情况下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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