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彩礼律师

南宁
彩礼
南宁律师-寿玲律师
服务 934人好评 213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a2座15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寿玲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服务 1813人好评 1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广场C16栋1610-161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服务 2309人好评 219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号楼11层1105室
口碑良好
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谢逸生律师
服务 1458人好评 144 响应 1小时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德瑞大厦17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谢逸生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黄玉兰律师
服务 419人好评 41 响应 1小时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5层501、502号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黄玉兰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覃剑龙律师
服务 166人好评 24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8号楼22层
覃剑龙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杨华律师
服务 202人好评 0 响应 1小时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D座1002室
杨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黄有利律师
在线
服务 182人好评 0 响应 3分钟
黄有利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南宁律师-林官英律师
服务 2人好评 0 响应 1小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303号
林官英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南宁律师咨询
南宁律师问答
分手后男朋友要求归还礼物,不归还就要起诉我
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一般是不需要归还。但当事人可以就其在恋爱期间所赠与的贵重物品,例如,购买钻戒、房产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另一方予以返还。且若房产已经过户登记的,不得主张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离婚 怎么退彩礼 该退多少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看你是否符合以上情形,如不符合需协议或者诉讼离婚,不存在退彩礼。
未满14岁女孩父母收了彩礼
结婚时收嫁女儿彩礼一般不违法。结婚时收取彩礼是一种民间风俗,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法定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一年同居半年,有过一次宫外孕,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所理吗
你好,已经办理结婚手续,一般不用退还彩礼。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要离婚,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中订婚后同居半年彩礼是否返还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不一定返还,如果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应当要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给彩礼按男方还是女方规矩
1、彩礼是我国的一种民间习俗,是农村、城镇的一种习惯做法,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收受彩礼一般是男女双方或者其家庭的一种自愿赠与行为,这种赠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赠送彩礼与普通赠与也是有区别的,它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即男方赠送彩礼的目的是与女方结为夫妻,女方一旦接受了彩礼,也是表示同意与男方结婚这一附条件,所以接受彩礼后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女方不能与男方结为夫妻,原则上应退回彩礼,男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男方给了彩礼女方要回礼吗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 彩礼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拟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并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要回礼。但是如果女方回礼,男方也不够成不当得利。 涉及彩礼的,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条件,且双方离婚的,男方可主张返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协议书您是否需要写返还彩礼?
离婚协议书写明各类需要退还的彩礼项目及具体数目即可。法律依据:《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领证后给女方父母的彩礼是女方的还是夫妻共同的
结婚登记以后给的彩礼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的性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此,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答应对方结婚请求的意愿,即使在领证后给对方彩礼,这时彩礼的性质仍然没有改变,还是对个人的赠与,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把彩礼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