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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15年8月与对方签协议买房,并做了公证,现对方不配合办过户手续,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07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手续,类似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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