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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叫我去做伤情鉴定可以不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26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出刑事控告,要求依法立案受理
  • 积极配合刑事侦查为宜的
  • 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当事人要提出申请,经办案机关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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