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6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流程如下:
    1、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要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
    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