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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因为对面一直装修,严重影响生活,可以提前退租吗?但是合同中没有注明因为这个原因可以退

房屋租赁 2022-11-26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未到期想退租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租房签合同第二天想退可以,但需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除此之外,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租赁物危害健康等法定情形时,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租房合同到期之前可以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约,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一并承担解约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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