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租赁法律问答

苏州
房屋租赁
怎样计算个人住房租赁的纳税金额和怎样纳税
目前房屋租赁所获得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10%。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房屋租赁所获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内容的财产租赁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两种情况计算,房租租赁所得的收入以一个月为单位进行计算:房租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房租收入-准予扣除项目费用-修缮费用]×(1--20%)。准予扣除的项目费用包括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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