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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申请再审被驳回,还能再次申请再审吗

刑事辩护 2022-11-27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能够再次申请再审。若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被驳回的,一般能够再申请一次,仍被驳回,且确实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则不能再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对于以下案件,一般不能申请再审: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其他应当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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