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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到中院多久判决

劳动仲裁 2022-11-27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劳动纠纷后,如果法院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该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算起;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只需要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对于劳动纠纷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的问题主要看人民法院选择何种宣判的方式。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劳动纠纷争议最快在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做出判决。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劳资双方争议不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若是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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