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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收到传票该怎样办

起诉离婚 2022-11-27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传票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或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收到法院离婚传票的处理方式: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准备应诉,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完成庭审等待宣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传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送给对方:
    1、一般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由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
    2、如果不能送达被告或者被告不在的,可以交给与实告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或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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