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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是: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订立劳动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均具有缔约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齐全;以及双方是否协商达成一致;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
    1、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条款;
    2、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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