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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偿是否缴纳个税

工伤索赔 2022-11-27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补偿一般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对于个人获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保险赔款等收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 因工伤受损害的受害人,对于工伤补偿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种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工伤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职工及其近亲属依法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上述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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