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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缴纳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能竞选筹备组成员和业委会成员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7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确立
  •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向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且相关物业费用应该建立初期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协定。业主委员会成员须业主大会选拔区,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企业法人,所以,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六条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时,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其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其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 物业费补缴不是进入业委会的唯一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并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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