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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没有年检没有上路被交警托走了

行政处罚 2022-11-28 0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没有年检的处理具体如下:
    1、没有年检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2、车辆没有年检上路的,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扣3分的处罚。
    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4、车辆没有年检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未年检虽然不一定是全责,得看对方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是至少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5、车辆没有年检,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作为免责的原因之一,进行拒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 车没年检上路行驶被查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没有年检的车不能上路。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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