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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一场交通事故,我全责,经保险公司调解未果,现伤者委托律师准备起诉,但需要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保险单复印件,请问合理吗?我能给吗?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一般起诉好像不需要肇事方的资料吧?但需要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保险单复印件,我能给吗?一般起诉好像不需要肇事方的资料吧?

保险纠纷 2019-02-07 1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的调解书只起到参考作用,保险公司就低不就高,比如正常你该赔偿对方1万元,调解书写了9000,那么保险公司只赔9000,如果写了赔2万,保险公司也只赔1万,明白?交警只有执法的权利,没有判决的权利,所以他的调解书只是参考,法院就不一样了,法院判决书保险公司是要执行的。
    对方不起诉,你可以不在垫付任何费用,和交警商量要求法院判,法院是不敢乱判的。对方不合作真没办法,就让交警移交法院好了。什么赔偿都是按标准的,你可以了解一下你需要赔偿什么,标准是什么,找个律师和对方再谈一次,稍做一点让步,也让对方知道去法院他只会更吃亏。
    保险公司承担的,如果你保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责及不计免赔的话:医药费(医保内用药)1万元,超出1万元部分,你承担70%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基本你都承担了)如果造成伤残有伤残赔偿金。
    什么精神赔偿,营养费,法院一般都不支持的,最多是整个事件总损失的5%-10%。对方要对你车造成损失了的话他还要承担30%的费用呢。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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