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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有回执不知是否立案

其他 2022-11-28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警后警察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报警了没有给立案回执应该向报案警局的上级汇报,如果依旧没有立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 拿到报警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件。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如果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但是,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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