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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让我代缴的庭审费用,说案件结束返给我,但是两年多了,还是没有收到这个退款,期间去问过说案件堆积,后来书记员不接电话了,这个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2-11-28 2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
  • 开庭前已经还款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主要看案件是以什么方式结案。如果是属于双方已经调解结案,或者是申请人申请撤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而在调解结案的情况下,诉讼费由双方自愿承担一定比例。民事案件,标的1万元内,诉讼费不超过50元。对于特殊困难和某些弱势群体,诉讼费经过本人申请法院院长的批复可以减免。反正不管一审、二审还是重审,诉讼费都是由起诉方预交。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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