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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倾销与反倾销

反倾销反补贴 2022-11-29 0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反倾销一般是指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为防止破坏市场秩序,依法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直到其价格符合当地的价格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 反倾销指国家对于外国商品针对我国市场的倾销行为而作出的反制措施。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对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所涉及的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或者生产者、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国内市场消费时的价格信息、出口价格信息等;
    (三)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
    (四)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五)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 反倾销指我国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实施的进行反制的相关措施,包括增加附加税等。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七条
    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第三十八条
    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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