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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已经离职了,还要回去签合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9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还在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一般可以拿回自己的离职证明。试用期辞职因工作时间较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回上一单位的离职证明为后续单位使用,用人单位拒绝退回的,可以要求该单位出具新的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果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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