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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摆摊的,一位顾客吃我东西说吃坏肚子了!一直微信索要赔偿,没有现身!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2-11-29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的,首先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其进行协商,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就自身被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相关的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和解的方式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或者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的方式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
    当然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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