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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债权会优先于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吗

招标投标 2022-11-29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但是不优先于抵押权。因为抵押权是物权。建筑工程承包款属于普通债权,是最后被清偿的债权。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工资债权与建筑工程款和抵押的关系是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但是不优先于抵押权。因为抵押权是物权。建筑工程承包款属于普通债权,是最后被清偿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抵押权与工程款应当是工程款优先,工程款的优先权通常优先于抵押权和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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