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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商场租户,商场要开晨会,迟到了就开50元罚款,可以不交吗?

行政处罚 2022-11-29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场以不合格为由罚款的,不合法,因为商场不具有罚款的权力。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之一,而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1、商场罚款属于违法。如果商场乱罚款你可以向工商、物价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商场没有罚款的权力,如果合同里面有约定不能关门的条款,商场可以要求你支付违约金。



      
    2、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参照了这两条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



      
    3、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商场对营业员罚款是不合法的,因为商场无权罚款。一般情况下,只有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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