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2011年9月份发生了交通事故,本年12月份出院,共产生费用9万元其中包括,住院费,手术费,交通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等各项费用,后经法院调解对方给付了8万元,12年10月份法院下达裁定8万元已到账。我现在还需要做二次手术但费用超过我起诉时主张的金额,我现在向对方提出支付剩余款项但是对方以已经经过法院调解处理了,就不给了,请问律师我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后经法院调解对方给付了8万元,我现在向对方提出支付剩余款项但是对方以已经经过法院调解处理了,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诉讼 2019-05-11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1、诉讼时效一年,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2、被告一般是保险公司、公交公司,只有在司机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可以将三者一起高尚;
    3、营养费一般有意愿的证明,时间也是一医院证明相一致,具体数额一般法院酌情确定;
    4、交通费主要是指就医和转院所需的交通费;
    5、一般确定伤残赔偿金标准的依据为伤残鉴定,而伤残鉴定是在临床上的医疗结束后才能进行,对于后期部分医疗费及必要的康复费可以再申请;
    6、误工费必须有误工损失的证明;
    7、精神抚慰金一般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一般一个级别3000--5000。
    8、另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