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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一般多久结案

抵押担保 2022-11-29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清算程序从开始到结束需要的的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关于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时间按以实际情况的为准。《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毕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破产法没有给出直接的答案。但是《破产法》对于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裁定送达时间、异议期、上诉期、债权申报、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债权人会议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等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但在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等等问题上,破产法没有给出明确的期限,也不可能规定在多长时间内将破产财产变价出售完毕。因此,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
    这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涉及很多债权债务要审核。而且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就不确定了。而如果企业最终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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