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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拍卖我的房子,我如何解决

房屋买卖 2022-11-30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 人民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是: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评估房屋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再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 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债权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如果对房屋的拍卖程序有异议或者对于该房屋的评估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于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对拍卖房产的优先受偿人进行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
    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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